申请“非遗”通常包含两个层面:一是申请某个项目列入非遗名录,二是申请成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。这两者的要求和流程有所不同。
以下是申请非遗的具体要求:
一、 申请非遗项目的要求
申请非遗项目通常是“自下而上、逐级申报”的,即先申请区级,再申请市级、省级,最后是国家级。
1. 基本前提
- 活态传承:项目必须是仍在特定群体或地域内世代相传,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,而非仅存于古籍或博物馆中。
- 传承谱系:需有至少三代以上的清晰传承谱系,附有师承合同、族谱、跟师笔记等证明。
- 已列入下一级名录:申报上一级非遗名录,通常要求该项目已列入下一级政府(如申报省级,需已列入市级名录)的非遗名录中。
2. 核心评审标准
- 历史性与文化价值:具有较长的历史(通常要求百年以上或清末民初以前起源),在历史、文学、艺术、科学、社会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。
- 独特性与代表性:扎根于特定社区文化传统,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,能体现当地文化的创造力和多样性。
- 濒危状况:因社会变革或缺乏保护措施而面临消失的危险,急需抢救和保护。
- 保护计划:需制定具体可行的保护计划(如5年或10年规划),包括建档、保存、传承、传播等具体措施和资金预算。
二、 申请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要求
如果您是个人,希望申请成为“非遗代表性传承人”,需满足以下条件:
1. 基本资格
- 身份要求:通常要求是中国公民,且户籍在申报省份或长期居住、工作在该项目流布的区域。
- 从业年限:长期从事该项非遗传承实践,通常要求累计15年以上。
- 技艺水平:熟练掌握该项目的知识和核心技艺,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,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。
2. 传承责任
- 传承活动:在该项非遗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,积极开展授徒、传艺等传承活动,培养后继人才。
- 品德要求:爱国敬业,遵纪守法,德艺双馨。
3. 禁入情形
- 仅从事非遗资料收集、整理和研究的人员,通常不得被认定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。
三、 申报材料清单
无论是申报项目还是传承人,材料都需真实准确,通常包括:
- 申报书/报告:包含项目或传承人的历史渊源、现状、价值、传承谱系等。
- 视听资料:高清视频(展示核心技艺、流程或传承人技艺)、图片(工具、场景、成果等)。
- 证明材料:传承谱系证明(如师承合同)、已列入下一级名录的文件、保护单位资质证明(如为项目申报)、身份证件等。
四、 申报流程
- 提出申请: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单位向当地县级文旅部门提出申请。
- 逐级审核:县级文旅部门审核后上报市级文旅部门,由市级组织专家进行评审。
- 公示推荐:通过评审的项目或人选会进行社会公示,无异议后由市级文旅部门推荐至省级文旅部门。
这家伙太懒了,什么也没留下。